我行獲準江西證監局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資質批復
發布時間:2017-10-10
10月9日,江西證監局下發批復,核準我行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資格,同時核準在公司經營范圍中增加“基金銷售”業務。
“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資格”是商業銀行、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獨立基金銷售機構等基金銷售機構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取得銷售證券投資基金的資格。獲準該資格后,銷售機構可開展宣傳推介基金、發售基金份額、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等業務活動。
下一步,我行將向江西銀監局申領基金銷售業務資格許可證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營業范圍變更。“基金銷售”業務的獲批,有利于我行進一步拓展中間業務渠道,為廣大客戶提供更優、更多的金融選擇和理財方案。